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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发布者:地方合作处 [发表时间]:2021-07-04 [来源]:地方合作处

7月3日下午,台州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在椒江校区行政楼302会议室顺利召开。会议由校党委书记、基金会理事长崔凤军主持。

崔凤军带领全体与会人员学习了《台州市基金会评估指标(非公募)》。他强调,评估是基金会建设的“指挥棒”,有利于推进基金会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建设,关系到基金会的影响力和美誉度;要通过学习,更加了解基金会的运作和建设情况,多提建设性的意见;要本着以评促建、着眼长远的态度,积极主动对标做好各项工作。

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台州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新制定的《台州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台州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志愿者活动管理制度》《台州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档案管理制度》《台州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管理办法》《台州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印章使用管理办法》《台州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信息公布制度》以及《台州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及2021年度工作计划》《台州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审议通过了“乡村振兴专项基金”设立方案。

崔凤军对基金会成立以来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并对今后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他强调,一要扩大总量,扩大规模,扩大联系。要紧跟时代,紧紧围绕服务国家、省市发展战略,服务学校事业发展做好专项基金设立工作,在政策和制度支持下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做大基金会,为创建台州大学提供更大支持。二要做细工作。要创新办法、主动出击、加深感情,通过更大努力把基金会工作做得更有温度,要充分发挥校友的桥梁纽带作用,多方协同拓展筹资渠道;三要规范支出,严格执行基金会相关法律和制度,做好各项目的预算和管理工作;四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要成为基金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基金会发展中的领导核心和政治引领作用。

基金会副理事长潘通天,以及第一届理事会理事、监事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