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浙江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民政厅联合发布《关于2021-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二批)的公告》,台州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名列其中,获得2021-2023年度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是国家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积极进行捐赠的重要政策优惠,也是国家让税于民,支持鼓励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企业对台州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的捐赠作为其公益性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取得既是对我会专业性、规范性的极大肯定,也是对今后发展的有力推动。
台州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自2019年5月成立以来,始终遵循“合法、公益、公信”的原则,坚持以专业的服务回馈社会各界和广大校友的善举,连续获得公益性税前扣除资格,并于2021年获评台州市社会团体“5A级社会组织”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