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学院“永高”成才基金设立于2019年10月,由永高股份有限公司捐赠,捐赠金额共计10万元。基金主要用于成立“永高英才”奖学金,旨在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永高英才”奖学金评选对象
医药化工与材料工程学院高分子材料系学生
二、“永高英才”奖学金类型及金额
(一)学术之星,每人2000元。
(二)竞赛之星,每人2000元。
(三)学习之星,每人1500元。
三、申请“永高英才”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身体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制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五)参评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评定:
1.课程(不含公共选修课)正常考核有不合格者;
2.受过学校纪律处分者,或参评学年虽未受过纪律处分但仍未能正常解除处分者。
四、申请“永高英才”奖学金的具体条件
(一)申请“学术之星”条件
1.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在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同期刊的分值分别为:科技核心期刊(1分)、EI收录的国际会议论文和台州学院学报(2分)、中文核心期刊(4分)、EI(不包括会议EI)收录期刊(8分)、SCI4区(12分)、SCI3区(20分)、SCI2区(40分)、SCI1区(80分)。
2.在创新发明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获市级及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授权。其中,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登记、外观设计专利分别计12分、3分和2分。
3.作为第一负责人在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和台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立项并结题,分别计分为8分、4分和2分。根据台州学院科研工作量计分标准认定成果,成果分数一致,以期刊前一年影响因子排序。
(二)申请“竞赛之星”条件
1.在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专业类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个人或团体成员。
2.获奖计分标准如下:
奖项类别 |
工作量(分值) |
备注 |
A类 |
等级 |
国家级 |
省级 |
市校级 |
1.“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工作量翻倍计分。 2.参加B类学科竞赛获奖按A类的50%计分。 |
特等奖 |
180 |
45 |
5 |
一等奖 |
120 |
30 |
3 |
二等奖 |
60 |
15 |
2 |
三等奖 |
40 |
10 |
1.0 |
3.根据累计分数高低进行评选。
(三)申请“学习之星”条件
1.仅限大一、大二和大三的学生。每个教学班有2个名额,评选标准根据上一年度的智育成绩排名(其中大一学生以第一学期的智育成绩为准)。
2.获得省级及以上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或获得校级及以上十佳大学生、十佳道德标兵、十佳学习标兵、自强之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或单项积极分子等荣誉称号者优先。
(四)其他相关说明
1.申请人条件相同时,奖学金优先考虑评给“永高班”学生。
2.成果材料完成时间须在上一年度1月至12月期间。
五、评定程序
“永高英才”奖每年3月份评定一次,由高分子材料系根据学生申请情况组织评审,经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报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