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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学院金域医学检验奖励基金

台州学院金域医学检验奖励基金由杭州金域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于2019年所设,每年捐赠6万元用于奖励台州学院医学院医学检验专业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优秀学生。

项目设立以来,奖学金每学年评选1次,每次评选名额6人,奖金5000/人。

台州学院医学院金域检验奖学金评审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台州医学教育事业发展,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进取、全面发展,由杭州金域医学检验所有限公司(简称“金域医学”)出资设立“台州学院医学院金域检验奖学金”(以下简称为“本奖学金”)。为做好本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奖学金经费来源于“台州学院金域医学检验奖励基金”。

第三条 为保证本奖学金公正评定,成立“台州学院医学院金域检验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作为本奖学金的评审机构,成员由金域医学和台州学院医学院相关人员组成。

第四条 本奖学金用于奖励台州学院医学院医学检验专业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优秀学生。

第五条 本奖学金的评选程序:采取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由学生本人申报或推荐,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初选,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

第六条 本奖学金每年奖金总额一般为3万元人民币左右,每学年评选一次,每学年奖励学生人数为6人左右,奖励金额为每人5千元人民币。

第七条 本奖学金申请者应达到下列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第一学年综合考评排名处于本专业(班级)前六名;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在国内二级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以第一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获得省级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级及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第八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参加本奖学金评选:

(1)受过学校纪律处分者;

(2)公共必修课、专业课课程考核有不合格者;

第九条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金域检验奖学金”申请表》(参见附件,一式二份),提供包括本人所获得的成果、荣誉、奖励等材料。

第十条 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予以审核,报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

第十一条 评审委员会评选出获奖候选人后,应予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第十二条 对获奖学生由医学院发文给予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本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